二代健保102/1/1上路,對二代健保知多少?
由於工作上會用到,小小整理分享一下
二代健保下,補充保險費有哪些項目? 《資料來源: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 》
二代健保實施後,民眾及投保單位除負擔現有的保險費外,雇主、民眾符合以下條件時,須計收補充保險費:
● 雇主:
每月所支付薪資總額(所得稅格式代號50)與其受僱者每月投保金額總額間的差額,應按補充保險費費率計算補充保險費。
計費公式:
(薪資所得總額-其受僱者之投保金額總額) X 補充保費率(第1年為2%)
●民眾:
單位如有給付民眾下列6項所得或收入時,即為補充保險費的扣費義務人,應於給付時,按補充保險費率扣取補充保險費,彙繳健保局。
計費公式:補充保險費費基×費率(第1年為2%)
項 目 |
說 明 |
所得稅代號 |
全年累計超過投保金額4倍部分的獎金 |
給付所屬被保險人的薪資所得中,未列入投保金額計算的獎金(如年終獎金、節金、紅利等),累計超過當月投保金額4倍部分。 |
50 |
兼職薪資所得 |
給付兼職人員(指非在本單位投保健保)的薪資所得 |
50 |
執行業務收入 |
給付民眾的執行業務收入,不扣除必要費用或成本。 |
9A 9B |
股利所得 |
公司給付股東的股利總額 |
54 |
利息所得 |
給付民眾公債、公司債、金融債券、各種短期票券、存款及其他貸出款項的利息。 |
5A、5B、5C、52 |
租金收入 |
給付民眾的租金(未扣除必要損耗及費用)。 |
51 |
註1:前列6項所得或收入在單次給付達5,000元時,全額計收補充保險費。但單次給付金額超過新臺幣1,000萬元以上,則以1,000萬元計算。
註2:所得給付時,民眾如有下列證明文件,即可免扣取補充保險費:
免扣取對象 |
免扣費項目 |
證明文件 |
無投保資格者 |
6項所得(或收入) 皆免扣取 |
無投保資格者:主動告知後,由扣費義務人向健保局確認 |
低收入戶成員 |
鄉(鎮、市、區)公所核發的有效低收入戶證明 |
|
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參加海員總工會或船長公會為會員之外僱船員 |
薪資所得 |
在職業工會投保的繳費證明 |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以執行業務所得為投保金額) |
執行業務收入 |
投保單位出具證明 |
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以執行業務所得為投保金額) |
在職業工會投保的繳費證明 |
表格一覽表 《資料來源:理財周刊》
理財周刊有設試算區,民眾可以上網試算自己要繳多少補充保費
http://www.moneyweekly.com.tw/HealthyInsure/Default.aspx
二代健保-實例說明
雇主:
- <案例一:當月薪資所得總額未超過當月投保金額總額>
慶宏公司僱用100名員工,102年1月之投保金額總額為300萬元,當月支付相關人員之薪資總額299萬元。
說 明:
當月薪資總額未超過當月投保金額總額,所以無需扣繳補充保險費。
- <案例二:當月薪資所得總額超過當月投保金額總額>
華冠公司僱用200名員工,102年1月總投保金額420萬元,當月支付相關人員之薪資總額為500萬元,所以應於102年2月底向保險人繳納補充保險費16,000元。
說 明:
補充保險費=(5,000,000-4,200,000)×2%=16,000元。
民眾:
- <案例一:獎金未超過投保金額4倍>
王先生為一般上班族,投保金額31,800元,年終獎金10萬元。
說 明:
102年2月15日給付獎金金額10萬元,未超過其當月投保金額31,800元之4倍,故不用扣取補充保費,如下表:
獎金項目 |
給付 |
當月 |
4倍投保金額 |
發給獎金 |
累計獎金金額 |
補充保險費費基 |
補充保險費金額 |
---|---|---|---|---|---|---|---|
年終獎金 |
102/2/15 | 31,800 | 127,200 | 100,000 | 100,000 | 0 | 0 |
小計 |
100,000 | 100,000 | 0 |
註:1.補充保險費費率以2%計算。
2.補充保險費費基為獎金累計超過當月投保金額4倍部分。
- <案例二:獎金超過投保金額4倍>
陳先生為上班族,投保金額31,800元,年終獎金10萬元;紅利獎金5萬元。
說 明:
102年2月15日給付獎金金額10萬元,未超過其當月投保金額31,800元之4倍,故不用扣取補充保費,102年6月15日領取紅利獎金5萬元,累計獎金超過投保金額4倍為22,800元,應扣取補充保險費456元,如下表:
獎金 |
發給 |
當月 |
4倍投保金額 |
發給獎金 |
累計獎金金額 |
補充保險費費基 |
補充保險費金額 |
---|---|---|---|---|---|---|---|
年終獎金 |
102/2/15 | 31,800 | 127,200 | 100,000 | 100,000 | 0 | 0 |
紅利獎金 |
102/6/15 | 31,800 | 127,200 | 50,000 | 150,000 | 22,800 | 456 |
小計 |
456 |
註:1.補充保險費費率以2%計算。
2.補充保險費費基為獎金累計超過當月投保金額4倍部分。
- <案例三>
累計超過投保金額4倍獎金若已在當次扣取2%補充保險費,當下次再發放獎金時,是否有重複扣取補充保險費情形?
說 明:
1.全年累計超過投保金額4倍部分的獎金,依補充保險費率計算應扣繳之補充保險費,因投保金額於年度
間可能調高(或調低),而二代健保補充保險費之扣取方式係就源扣繳,並不採取結算,雖然於每次
獎金發放時計算累計獎金是否超過當月投保金額4倍,但是,補充保險費之扣取仍以當次所發放之獎金
為限,所以沒有重複計收補充保險費的問題。
2.補充保險費計算公式說明如下:
(1)補充保險費=獎金之費基×費率
(2)累計超過4倍投保金額之獎金 =(給付時當年度累計獎金金額-給付時投保金額×4)
(3)以單次給付獎金金額與累計超過4倍投保金額之獎金比較,以較小之金額為獎金的費基
案 例:
給付日期 |
獎金項目 |
當月 |
4倍投保 |
單次給付 |
累計獎金 |
累計超過4 |
補充保險費 |
補充保險費 |
---|---|---|---|---|---|---|---|---|
102/2/1 | 年終獎金 | 21,000 | 84,000 | 100,000 | 100,000 | 16,000 | 16,000 | 320 |
102/6/5 | 端午獎金 | 24,000 | 96,000 | 10,000 | 110,000 | 14,000 | 10,000 | 200 |
102/8/5 | 中秋獎金 | 24,000 | 96,000 | 5,000 | 115,000 | 19,000 | 5,000 | 100 |
- <案例一>
林教授於台灣大學任教,獲邀至遠見公司演講,演講結束後,公司給付演講酬勞(所得稅扣繳憑單格式代號50) 20,000元,如何計算補充保險費。
說 明:
林教授係以第1類被保險人在台灣大學加保,其於非投保單位取得的薪資所得,即應扣取補充保險費400元
計 算:
補充保險費=20,000×2%=400
- <案例二>
陳先生是藍海公司之董事,赴該公司開會獲得車馬費5,000元(所得稅扣繳憑單格式代號為50),如何計算補充保險費。
說 明:
董事會的成員非公司的受僱員工,因此陳先生在非投保單位取得的薪資所得,即應扣取補充保險費100元
計 算:
補充保險費=5,000×2%=100
- <案例一>
林先生目前無職業,在戶籍地公所加保,獲邀參加某公司一場尾牙晚會表演,領到20萬元的報酬.如何計算補充保險費。
說 明:
林先生需繳納之補充保險費為4,000元
計 算:
補充保險費=200,000×2%=4,000元
- <案例二>
王醫師在健康醫院受僱並加保,每月薪資所得 20 萬元,王醫師另在美麗診所看診,每月領到執行業務收入5 萬元,如何計算補充保險費。
說 明:
美麗診所於給付王醫師執行業務收入所得時, 應扣取2%補充保險費計1,000元。
計 算:
50,000元 x 2%= 1,000元。
- <案例三>
吳醫師受僱於醫院,每月收入為10萬元,另外投稿發表文章,稿費報酬3萬元,如何計算補充保險費。
說 明:
吳醫師為受僱醫師,依健保法第20條規定,以其薪資所得為投保金額,另外有執行業務收入(稿費)3萬元,應扣取補充保險費600元。
計 算:
600元(30,000×2%=600)。
- <案例一>
周先生是台塑公司的股東,台塑公司在103年8月發給周先生股利總額1萬元時,如何計算補充保險費。
說 明:
須按2%的補充保險費率向周先生扣取200元的補充保險費。
計 算:
補充保險費=10,000×2%=200元
- <案例二>
郭先生是豪大公司股東及負責人,自公司成立以來,郭先生皆以豪大公司雇主身分加保,101年郭先生皆以18萬2千元投保全民健保。102年8月公司發給郭先生500萬元的股利總額(股利淨額加可扣抵稅額),郭先生的補充保險費應如何扣繳?
說 明:
依健保法第31條第1項第4款但書規定,郭先生的補充保險費可於扣除101年投保金額總額後,按費率2%計算。
算 式:
(1)已列入投保金額計算的股利所得
18萬2千元 x 12個月 = 218萬4千元
(2)應計算補充保險費之股利所得
500萬元-218萬4千元= 281萬6千元
(3)補充保險費= 281萬6千 x 2% = 5萬6,320元
- <案例三>
楊先生持有康師傅控股有限公司臺灣存託憑證,103年9月楊先生收到該公司配發的2萬元股利,楊先生的補充保險費應如何扣繳?
說 明:
由於臺灣存託憑證發給的股利為海外所得,不是健保法第31條規定的股利所得,無須扣取補充保險費。
- <案例一:多筆存款>
傅先生在幸福銀行有多筆定存,其中三筆均在102年6月20日到期,利息分別為3,500元、25,000元及2,800元,幸福銀行如何扣取傅先生的補充保險費。
說 明:
不同存單之利息,分別計算補充保險費。
單次給付金額未達一定金額者(暫訂5,000元)不扣取補充保險費
計 算:
補充保險費=25,000×2%=500元
- <案例一:1次給付6個月>
正正企業社向里長伯租房子當廠房,月租10萬元,雙方約定於每年1月1日及7月1日分別給付半年的租金,正正企業社要如何扣取補充保險費。
說 明:
1.扣取時點:1月1日及7月1日
2.每次扣取金額:10萬元/月 x 6個月 x 2% =1萬2千元
- <案例二:以非即期支票給付租金費用>
優良公司向高先生租了二個停車位,月租1萬元,約定每月15日給付租金。優良公司於102年1月1日開立12張非即期支票交付給高先生。優良公司要如何扣取補充保險費。
說 明:
補充保險費=10,000元 x 2%=200元。
優良公司開立的每張支票,票面金額應為扣除補充保險費後的金額,即9,800元。
繳納時點:每張支票發票日的次月底前。
《以上案例說明來自中央健康保險局》
健保局有提供二代健保補充保費作業專區,有申報需求的人可以上網列印
https://eservice.nhi.gov.tw/2nd/
健保局提供試算供民眾自行試算
http://www.nhi.gov.tw/Nhi2/CountInsurance.aspx?menu=22&menu_id=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