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直想去買一支照相手機
想了很久!! 假日跟我姐出去時 後來衝動 就去買了一支
後來 W一去拿了回來!!
用了一下 功能 跟我預期的差了很多!!
後來 W二 今天 就想拿去換!!
結果 店家說不給我換! 說不能換!!
因為 我是搭門號 所以說 店家說 不能換!!
可是 我還是不死心啦!! 打了電話 請在中華電信裡工作的同學 幫我問!
明天才會有答案!!
一般我們的認知是貨品七天內都可以換貨
回家 不死心的我 開始翻起小法典
(開始學法的好處 不過 我現在只有上過民法總則 外加法緒 所以對法律開始有點小懂起來
至少開始會看法典了!! ~~~ 不過以後會學更多吧! 公司法、海商法.....)
消費者保費法第19條第一款「因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看完了法條!! (若還有其他可以反駁的法條 請告訴我 Thanks!!)
覺得 自己要去換的機會不太大!!
雖然已經開始接受這件事!! 不過 整體還是悶啦!
第一次 自己買手機 買到不如預期的!!
唉~~~~ 不過 一切也只能怪自己當初太衝動啦!!
應該做好功課 才去買的!!
而不是這樣 買了才後悔!!
唉~~~~~~
人生沒有早當初 也回不去早當初啦!!
沒辦法 這是我生平第一次買手機
(不用懷疑 我之前都撿我姐或我弟的 反正現在的人
換手機的頻率那ㄇ高 手機不是壞掉! 只是想要新的!功能好一點的!!
而我嘛! 之前的要求不多 可以通話就好! )
第一次買手機 就慘遭滑鐵盧
沒辦法! 我對手機認識也不深 開始想要用好一點 才開始研究起來!!
今天 爬了一天的關於手機的文 才比較了解!!
唉~~~~ 所以囉!!
也只能安慰自己 "不經一事 不長一智"
下次 買手機 我一定會比較知道怎ㄇ去比功能ㄌ!!
也會做足功課在去啦!! 這樣 自己也比較不會後悔!!
反正還是有點悶啦! 不過已經開始說服我自己接受這件事ㄌ!
沒辦法! 都怪自己啦!! 衝動個鬼阿!
所以 會後悔 也是活該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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