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

情況一:
搞了烏龍,傳錯傳真,BOSS發了脾氣。自己不謹慎,活該!
情況二:
證券交易法規,沒有背熟,庫藏股跟私募的程序,寫顛倒。
考完後,才有同學跟我說,聽說,這個老師是寫越多越好(挺懷疑老師有沒有看考卷內容,還是只看寫多少),管他三七二十一,把背得全部寫上去。(明明考私募,連公募也寫)

哇咧!我ㄧ聽超傻眼,因為,我寫的很簡單,只有寫老師上課抄寫的筆記,屬於條列是重點那種簡單扼要。難怪,我交卷時,覺得我沒寫多少,
為什麼有的同學寫到第二面去。

唉..........怎麼沒有事前多多打聽呢?沒考好,沒背熟。

結論,不夠謹慎,太容易輕忽,要改,要改。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NIN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